从“农民工”到“新市民”不只是称呼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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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李长安 据新华社报道,近日,西安40万农民工在政府文件中被统一改称“新市民”,不仅如此,这些“新市民”还可以和其他原住市民一样,只要符合低保条件的都可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这个规定不仅在农民工的称谓上开了全国的先河,更在实质上促进了农民工身份向城市市民的转换,值得向全国其他城市推广。
据有关专家的考证,“农民工”这个词最早是在1983年的时候提出来的。在此之前甚至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农民工的 代名词就是“盲流”。这既反映了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突然大量涌入的一种恐慌和担忧,也凸显岀政府公共政策应对这种情况的措手不及和无奈。随着农民工涌入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不是敞开胸怀来包容这些对城市经济乃至全国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的特殊群体,而是走向了保守和排斥。 研究表明,劳动力从低生产率部门(农业)向高生产率部门(如工业)的转移,是中国改革以来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源泉。据估算,劳动力流动对GDP增长率的贡献份额在16%至20%之间。然而,在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严重分割的状况下,进城农民工却普遍遭受了从就业岗位、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种种歧视性的待遇。 对农民工的排斥还建立在一种错误的观点之上,即农民工的大量涌入会抢走城市职工的“饭碗”,也即会对城市职工产生所谓的“逆歧视”。然而,各种调查和实证研究均表明,这种担忧是没有事实和科学依据的。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的快速调查显示,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批发和零售、居民服务业等行业。与此相对应,能够进入公务员队伍、企事业单位中高级管理层、技术开发研究人员等收入高、待遇好的工作岗位中的农民工,几乎是寥寥无几。 其实,对农民工的歧视性待遇,不仅给农民工个人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对整个社会总产出也会带来负面影响。根据对美国的研究,各种形式的歧视给美国社会每年的GDP损失将大大超过5000亿美元。虽然在中国目前还没有对由于农民工歧视对国民经济损失的估计,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类歧视的成本一定十分高昂。 更值得关注的是,正是由于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始终存在,使得在农民工大规模向城市迁移的过程中,伴随的不是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反而是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根据发展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劳动力从边际劳动生产率近乎为零的农业转移到非农部门,可以通过缩小两个部门的边际劳动生产率差别来缩小农村和城市之间的收入差距。因此,劳动力流动被认为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一种重要机制。事实上,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的收入水平确实要比在农村种地要高的多,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城乡差距依然没有缩小,反而逐年有扩大的趋势。究其原因,就是因为现行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极大地限制了农民向城市转移的规模和步伐。研究表明,虽然我国目前的农村流动人口已经超过了1个亿,但目前的迁移规模仍然不足以缩小现存的收入差距。 从表面上看,农民工难以融入城市体系的原因是户籍制度的存在。不过,更深层次的原因则在于户籍制度背后所隐藏的各种福利保障体系。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的福利保障体系将农民排斥在外,因而逐渐形成了城市封闭的、只对城市居民提供服务的福利保障体系。面对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如果城市的福利保障体系向他们完全开放,必将在短期内对城市本身的福利保障支出产生巨大的压力。试想,一旦城市的福利保障体系向农民工开放,城市财政和社保基金就有可能不堪重负。而这也正是绝大多数城市依然对农民工实行分隔政策的根源。 由此可见,从“盲流”到“农民工”,再到“新市民”,社会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态度也在悄悄发生转变。不过,虽然这次西安在消除农民工和城市居民之间的差别方面带了一个好头,但要在全国范围内真正实现农民工和城市居民的同等待遇,恐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