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达标将暂停上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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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 02:59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从昨日起,社会公众持股低于总股本25%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低于10%的上市公司,如连续20个交易日不高于以上条件,上证所将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12个月内仍不达标的,上证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上证所昨日发布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上市公司股权分布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低于10%。通知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连续20个交易日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上证所将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自暂停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的,上证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据《中国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