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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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 04:2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股对价股份;
2、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9月1日; 3.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6年9月4日; 4、2006年9月4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股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9月4日; 6、方案实施完毕,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发展”或“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9月4日恢复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西藏发展”变更为“G藏发展”,股票代码“000752”保持不变,对价股份上市流通,公司股票该日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情况 西藏发展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8月21日召开的2006年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基本内容 (一)改革方案要点 以公司现有A股流通股股本73,425,950股为基数,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0股的对价安排,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为14,685,190股。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规则和规章规定,非流通股股东除遵守法定承诺外,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四川光大金联实业有限公司和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西藏发展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四川光大金联实业有限公司和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承诺在西藏发展2006年中期或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不少于10转增3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或不少于10送3股的未分配利润送股议案或合计不少于前述比例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未分配利润送股相结合的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三、非流通股股东代为支付情况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四川光大金联实业有限公司同意先行垫付西藏圣地亚食品有限公司应执行的对价安排。代为垫付后,西藏圣地亚食品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四川光大金联实业有限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四川光大金联实业有限公司的同意。 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五、对价安排实施办法 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所获得的对价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划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比例计算不足1股部分的处理方法,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零碎股处理的方法处理。 六、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175,838,994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份为102,413,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4%,流通股股份为73,425,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76%。本次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后,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总股本为175,838,99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88,072,3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9%,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87,766,6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1%。 七、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有流通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注:1、G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2、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四川光大金联实业有限公司同意先行垫付西藏圣地亚食品有限公司应执行的对价安排。代为垫付后,西藏圣地亚食品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四川光大金联实业有限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四川光大金联实业有限公司的同意。 八、备查文件 1、《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决议公告》; 2、《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3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