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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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 04:2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30日上午9:3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德旺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出席或委托代表(董事刘小稚女士、曹晖先生委托曹德旺先生)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广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申请1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三年期贷款及此贷款项下的票据和结算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为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27,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至2009年12月31日止。并授权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借款有关的保证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二、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福耀海南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向美国花旗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1,5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并授权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借款有关的保证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八月三十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