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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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 04:1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时间:2006年9月15日9:30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金地集团第一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题: 1、《关于聘任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中期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各子公司业务发展融资需要,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由公司为以下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深圳市金地住宅开发有限公司单笔金额不超过6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广州市东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笔金额不超过6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北京金地兴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单笔金额不超过3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金地(集团)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笔金额不超过3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金地集团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笔金额不超过3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上海深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单笔金额不超过3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上海格林风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单笔金额不超过3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宁波金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单笔金额不超过2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西安金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单笔金额不超过2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辉煌商务有限公司单笔金额不超过0.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出席人资格: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06年9月1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9月11日;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受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七、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邮编:518048 八、联系人姓名:郭国强、张晓喻 联系电话:0755-83844828 传真:0755-83844555 九、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交通、住宿自理。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出席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