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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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 04:1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30日上午9:00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际到会11人。董事王宁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全权委托董事李志鑫先生行使表决权。会议通知以传真方式已于2006年
一、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事宜的议案》。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85号文批准,于2002年9月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丝绸转2”自2003年3月10日起开始实施转股,截止2006年8月29日,已有687,059,600元丝绸转2转换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尚有112,940,400元丝绸转2在市场流通。 本公司A股股票自2006年7月19日至2006年8月29日,已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3.00元/股)的130%,即3.90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转换期内,如果本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30个交易日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则发行人有权以面值101.8%(含当年期利息)的价格以现金方式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换股份的可转债),公司现决定行使丝绸转2赎回权,按丝绸转2面值的101.8%(含当年期利息),即101.8元/张赎回在赎回日(2006年9月11日)之前未转股的全部丝绸转2。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