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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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 04:1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于2006年8月19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2006年8月28日(星期一)上午9时,在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龙宇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由于西安市国资委已将所持有的本公司5250万股国有股无偿划转给了西安市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且西安市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分别与西安维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安龙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安米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转让本公司股份的《股权转让协议》。西安市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本公司股份82,14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87%,占公司非流通股总数的74.95%,超过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为了推进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西安市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办理相关股份划转和协议转让手续的过程中,同时提议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的方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董事会审议后建议: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股6201.18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22,324,248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6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每10股获送2股。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目的,故如果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则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将不付诸实施。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内容详见《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如果该议案获得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由本公司董事会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 鉴于西安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5250万股国有股无偿划转给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西安维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安龙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安米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但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有关本次收购的无异议函。由于上述事宜的审批日期尚不能确定,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时间将另行通知。 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8月3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