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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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G宁热电公告编号:临2006-21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8月30日上午在宁波北仑老板娘新光大酒店举行。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105,607,639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2.86%。大会由丁凯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结果:赞成105,607,63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结果:赞成105,607,63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结果:赞成105,607,63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结果:赞成105,607,63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金春燕律师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3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