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票实施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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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 04:4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集团”)通知,交通集团目前正按照在《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承诺实施增持粤高速A股的事宜,从粤高速股权份置改革实施之日2006年2月17日起,截止至2006年8月28日,省交通集团已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