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划转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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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 04:4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8月28日,本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抄送的《关于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1093号),批复载明我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将持有的5250万股国有股划转给西安
一、同意西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持有股份公司5250万股国有股(原由西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划转给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此次国有股权划转后,股份公司的总股本仍为17162.265万股。其中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250万股,占总股本的30.59%,股份性质为国家股。 本公司有关第一大股东股权变更的相关公告,分别披露在2006年6月9日、2006年8月1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涉及本公司国有股变更的其他审批事项,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