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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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 04:4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以永安林业目前总股本16,723.26?万股为基数,用资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转增股份不需要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8月31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的转增股份到账日期:2006年9月1日。 5、2006年9月1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转增股份的上市交易日:2006年9月1日。 7、公司股票复牌日:2006年9月1日,当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8、自2006年9月1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永安林业”变更为“G永林”,股票代码“000663”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8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刊登在2006年8月16日的《证券日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对价安排: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6股转增股份,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共转增3,552.768万股。 2、除法定承诺外,非流通股股东未作出其他特别承诺。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四、对价安排实施办法 1、获得转增股份的对象:截止2006年8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流通股股东获得的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转增股份比例计算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6,723.26?万股,非流通股数量为10,801.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59%;流通股数量为5,921.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20,276.028万股,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10,808.82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3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9,467.20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69%。 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六、相关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G日:指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首个交易日。 七、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3614875 联系人:黄荣 联系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 邮政编码:366000 传真:0598-3633415 电子信箱:stock@yonglin.com 八、备查文件 1、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