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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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 04:4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8月29日上午9:00时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提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7,4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7,4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金良顺先生、孙建江先生、昌金铭先生、朱杭先生、邵志明先生、王永法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生校先生、蔡乐平先生、楼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2006年8月29日至2009年8月29日止),具体如下: (1)、选举金良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7,4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2)、选举孙建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7,4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3)、选举昌金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7,4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4)、选举朱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7,4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5)、选举邵志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7,4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6)、选举王永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7,4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7)、选举李生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7,4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8)、选举蔡乐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7,4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9)、选举楼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7,4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陶海青先生、周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举的监事孙慧丽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2006年8月29日至2009年8月29日止),具体如下: (1)、选举陶海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7,4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2)、选举周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7,4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根据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为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提供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授权由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47,4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为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贷款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授权由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0,293,340股)、孙建江先生(持有5,446,260股)、邵志明先生(持有4,740,000股)回避表决该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6,9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柯西新厂区相关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绍兴中衡基建审价有限公司出具的绍中衡所(2006)字559号《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计报告》中审定的工程总造价61,811,457.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壹佰捌拾壹万壹仟肆佰伍拾柒元整)与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柯西工业区的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决算。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0,293,340股)、孙建江先生(持有5,446,260股)、邵志明先生(持有4,740,000股)回避表决该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6,9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郑海楼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8月3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