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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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 04:4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8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8月31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6年9月1日。 5、2006年9月1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9月1日。 7、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9月1日起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股票简称由“ST天仪”变更为“GST天仪”,股票代码“000710”不变。恢复交易首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情况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天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8月14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 1、对价安排的形式、数量 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兴集团”)向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以现有流通股44,100,000股为基数,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8股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执行对价安排情况表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3、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最低承诺义务。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四、股份对价安排实施办法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所获得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记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不足1股的部分的处理方法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零碎股处理的方法处理。 五、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要求及非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承诺,改革方案实施后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的预计时间如下表所示: 注1:G指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注2:①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②在第①条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在12个月内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八、咨询联系方法 单位名称: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左炯 联系地址:成都外东十陵镇公司办公楼 邮政编码:610106 联系电话:028-84613721 公司传真:84600581 九、备查文件 1、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四川伦典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4、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 5、四川伦典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