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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独立董事高宗泽先生因公务出差,委托独立董事王翔飞先生出席会议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马白玉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启峰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银杏女士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差异是由于中国会计制度和香港会计准则对于A股转债的期末价值和少数股东权益的分类方式不同造成。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按照年初公司经营计划,本公司重点突出和强调市场化这个主题,围绕本行业市场化的各个要素,全面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内部控制和经济后评估等管理,提升公司市场化运作的能力。继续狠抓科技研发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取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两项(1.治理恶臭的生物滴滤装置;2.治理恶臭的生物洗涤系统)。国家人事部于2006年5月批准在本公司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于本公司深入实施人才战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保持本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尝试以输出运营管理技术为主的市场开发模式,在天津周边地区以及子公司周边地区开拓市场,巩固服务品牌,开拓服务市场。

  报告期内,本公司2006年5月2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从2006年1月1日起终止本公司与天津市排水公司2001年9月24日签署的《在建工程收费协议》,同时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天津市排水公司签署的《污水处理临时服务协议》。本公司所属咸阳路污水处理厂、纪庄子污水处理厂从2006年1月1日起按实际处理达标水量和1.93元/立方米的单价向天津市排水公司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北仓污水处理厂2006年6月开始达标出水。从2006年1月1日起,不再确认上述工程建设管理费收入。据此,本集团在本报告中对一季度报告中的主营业务收入进行了调整。

  报告期内,本集团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362,818千元,主营业务利润人民币215,073千元,净利润人民币96,225千元,每股收益人民币0.07元。本报告期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6%。

  本集团主营业务是:污水处理厂及相关的配套设施的建设、设计、管理、经营、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天津市中环线东南半环城市道路、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收费站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设计、收费、养护、管理、经营、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环保科技及环保产品的开发经营。

  ⑴污水处理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天津地区污水处理业务收入来源于东郊污水处理厂、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及北仓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业务,处理水量总计14,723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处理量7,073万立方米上升108.2%,主要原因是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及咸阳路污水处理厂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处理污水并按实际处理达标水量确认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与天津市排水公司签署的《污水处理委托协议》及《污水处理临时服务协议》,共获得污水处理业务收入共计约人民币28,415.2万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污水处理建设业务终止建设管理费收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纪庄子污水处理厂主要进行泥区调试和工程收尾及竣工验收工作。北仓污水处理厂于报告期内2006年6月完成出水水质验收,并达到合格出水标准开始收费,正在进行泥区调试和工程收尾及竣工验收工作。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贵州水务”)所属小河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1,352.5万立方米,实现污水处理服务收入共人民币1,136.09万元;贵州水务开发周边代运行污水处理厂业务共实现收入人民币169.47万元。报告期内,贵州水务共实现收入人民币1,305.56万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共销售自来水1,536.91万立方米,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1,690.6万元;共处理污水776.96万立方米,实现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人民币543.9万元;报告期内,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共实现收入人民币2,234.5万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实际处理污水668.5万立方米,共实现收入约人民币735万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赤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获得政府财政补贴收入人民币100万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根据天津市政府颁布的《天津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91号政府令),与天津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本公司所属四座污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但目前尚无法确定特许经营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表。

  关于本公司未来发展展望及2006年经营计划,已经在2005年年度报告中作了详细的说明和描述。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履行既定的经营计划,狠抓管理,规范运营,充分发挥本公司的专业优势,为本公司成为污水处理市场的旗舰企业奠定基础。

  ⑵道路收费业务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道路收费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3,294.5万元。自2003年7月1日公司的道路收费模式转变为委托收费以来,收费站业务收入基本平稳,未发生重大变化。

  5.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 千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于2004年通过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1,165,390,000元。2005年8月,本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累计回售人民币823,902,000元,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41,488,000元。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人民币227,780,000元,其中本报告期使用63,670,000元人民币。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13,708,000元,将继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收益的说明:

  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工程进度由于2003年非典型肺炎及外资银行采购程序复杂等原因比发行A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计划进度有所推延。由于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目前只是按照与天津市排水公司签署的《污水处理临时服务协议》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因此无法与募集说明书中的收益进行比较。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曲靖水务”)于2005年12月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人民币1.2亿元,本公司持股90.03%。报告期内,曲靖水务支付收购三座自来水厂及一座污水处理厂的资产转让款人民币29,000万元。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共销售自来水1,536.91万立方米,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1,690.6万元;共处理污水776.96万立方米,实现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人民币543.9万元;报告期内,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共实现收入人民币2,234.5万元,净利润197.3万元,占本集团净利润总额的2.05%。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东郊污水处理污水处理业务是按照《污水处理委托协议》执行的。根据该协议,东郊污水处理厂将按《污水处理委托协议》中订明的计价公式厘定的价格向天津市排水公司(“排水公司”)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排水公司是在中国成立的国有企业,并受天津市市政工程局监控。计价公式可令污水处理业务全面弥补实际的经营成本,包括固定资产的折旧及摊销(但不包括利息开支及外汇损益)和赚取按污水处理业务相关固定资产的每月平均帐面净值的年度平均数计算的15%回报,以及获得节省成本或当实际处理量超过协议规定的最低处理量时的奖励计价调整。

  本公司咸阳路污水处理厂、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北仓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业务是按照本公司于2006年3月20日与排水公司签署的《污水处理临时服务协议》执行的。根据该协议,咸阳路污水处理厂、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北仓污水处理厂将按照2005年本公司与排水公司之间执行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即1.93元/立方米)计算,结算水量为上述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的污水计量水量。

  报告期内,根据《污水处理委托协议》中订明的计价公式,本公司与排水公司确认执行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1.93元/立方米,与《污水处理临时服务协议》中所订单价相同,因此,报告期内,本公司东郊污水处理厂、咸阳路污水处理厂、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及北仓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14,723万立方米,根据《污水处理委托协议》及《污水处理临时服务协议》获得人民币28,415.2万元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马白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顾启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 陈银杏

  7.3 报表附注

  7.3.1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了杭州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董事长:马白玉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4股票简称:G创业 编号:临2006-037

  转债代码:110874转债简称:创业转债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9日上午10点30分在天津创业环保大厦(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白玉女士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高宗泽先生因公务出差,无法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王翔飞先生代为表决。本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全票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在境内外公布的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贾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贾亮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主管本公司项目建设业务,任期自2006年8月29日起至2009年8月28日止。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9日

  附:贾亮先生简历

  贾亮先生,41岁,高级工程师。1987年毕业于天津大学土木工程系环境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0年至2002年于

东南大学研究生班学习。从1994年12月至2006年8月,历任天津第三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五分公司主任工程师、道路分公司及六分公司经理、天津第三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贾先生一直从事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参与和主持多项市政和交通工程的建设,熟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程序及项目经营管理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建设和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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