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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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证券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ST秋林 编号:临2006 - 017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8月29日接到通知:关于强强集团有限公司诉黑龙江奔马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一案,温州仲裁委员会(2004)温仲裁字第101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大股东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ST秋林”法人股5,991.36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中轮候冻结5,991万股,并于2006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冻结手续。冻结起始日为2006年8月25日,冻结终止日为2007年8月24日。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9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