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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结算细则发布 融资融券试点上弦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李剑锋 商文 融资融券试点业务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今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发布了《融资融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从而使得融资融券业务的规则体系基本完备。 而就在昨日,上海部分券商也接到中国证监会有关通知,要求递交试点申请补正材料。业内人士指出,这是自8月1日以来证监会对券商申报材料具体内容的首次回应。 此次中登公司发布的细则对融资融券业务 各账户的开立注销、相关证券的登记和存管、交易的结算及相关的权益处理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 有关专家对此表示,该细则与《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沪深证交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等一起构成了融资融券试点业务的基本规则体系。一旦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台《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融资融券业务将正式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与此同时,券商融资融券试点业务申请的审核工作也在稳步推进。 “昨日部分上海券商已接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通知,要求递交融资融券试点申请的补正材料,这是证监会首次对券商申报材料的具体内容作出回应。”某创新券商有关人士对记者说。 这位人士认为,从目前的情况看,融资融券业务的具体开展时间可能比以前业内预期的要晚一些。据他估计,各券商的补正材料全部提交完毕需要半个月左右,试点名单最终公布应该在9月底或10月初,而获得试点资格后,券商还要完成营业执照的更换、相关账户的开立等一系列工作,所以融资融券系统正式上线可能要到11月份。 另据了解,近日,上海证监局也启动了对券商融资融券试点申请的现场核查工作,涉及光大证券、国泰君安、东方证券等多家公司。在核查的基础上,上海证监局将向证监会机构部出具书面意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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