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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董事伍渝泉先生委托董事文德芳女士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胡俞越先生因公出国,委托独立董事江秋霞女士出席会议并表 决。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

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文德芳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继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伟凤女士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由于1-6月受原料供应单位间隙性停产的影响,公司也多次被动停产,从而影响主营业务利润。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连续三年亏损,累计亏损数额巨大,同时存在数额巨大的已到期未偿债务,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客观反映了目前公司的债务状况和生产经营状况。上述状况的存在,均为历史遗留问题所造成,在历年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中均已披露。经本届董事会和经营层的努力,近几年来,债务总额已有所下降,解决上述问题,仍是公司目前的工作重点。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目前有43起诉讼案,涉诉金额达51551.209万元,其中为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恒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所涉及的诉讼案件为27起,涉及金额38358.669万元;本公司借款逾期未还涉及的诉讼16起,涉及金额 13192.540万元。所有诉讼案件除一件尚未判决外,其余均已进入执行阶段。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公司第三大股东福州飞越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票9,745,120股(占公司总股票的6.44%),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从2006年6月23日至2006年12月23日。已于2006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告。

  2) 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建材(集团)总公司于2006年6月29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4400万股法人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9.07%转让给上海建材(集团)总公司。转让后,上海建材(集团)总公司将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票。该事项目前仍在审批阶段。

  3) 由于股权转让及股份过户手续尚需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方可办理,四川嘉信同意将所持有的本公司4400万股(占总股份29.07%)法人股质押给建材集团,双方签订了股权质押协议,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2006年7月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4)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尚未启动。由于公司两大股东于2006年6月29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有的44000000股法人股转让给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建材(集团)总公司,目前该股权转让协议尚未获得审核通过。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文德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余继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 孙伟凤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文德芳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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