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上市股权交易宜疏不宜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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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 05:40 金融投资报 | |||||||||
未上市公司股权交易问题,不可能仅靠“严刑重典”就能杜绝。“打非”带来的未上市公司股权交易的“疏”和“堵”的问题,只能在制度创新和规范发展中解决。 “国九条”提出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新《公司法》和《证券法》已经在法律层面上提供了制度建设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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