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信托合同有望突破200份限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 10:44 新京报

  信托公司快速发展瓶颈将彻底突破

  本报讯(记者 张诚)长期束缚信托公司快速发展的“200份”规定,有望得到彻底突破。中国银监会日前下发的《集合信托创新试点建议》征求意见稿中,允许创新试点的信托公司面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的集合信托计划,可突破200份信托合同的限制,并取消对信托产品异地经营的限制,并允许信托产品进入银行间市场发行。

  根据现行规定,每份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不得突破200份合同。受此限制,目前单个集合信托计划的平均筹资额度仅1亿元左右,信托公司很难参与较大的项目。根据这份最新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允许集合信托计划有200个以上的机构投资者,但一旦涉及个人投资者,则依然要严格遵循200份的限制。

  针对异地业务,《建议》中规定,异地业务可以私募形式路演。此外,信托产品还将有望进入银行间市场流通。

  据了解,只有连续两年被

银监会评为A类的信托公司和部分B类信托公司才能分享上述优惠政策。2004年银监会曾经评出8家A类信托公司,他们分别是中信信托、中诚信托、上国投、华宝信托、华信信托、对外经贸信托、平安信托、联华信托。除A类信托公司外,连续两年排名靠前的B类信托公司也将享受此项优惠。

  业内人士认为,信托产品发行不能超过200份,一直是制约信托行业发展的瓶颈。由于有200份的限制,筹集资金有限迫使信托公司不得不放弃一些优秀且需要巨额资金的项目,而得以进入银行间市场流通是业内期盼已久的心愿,将为信托产品带来更好的流动性,也促进了信托业承接更多的项目,为信托产品更加市场化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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