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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II投资管理办法正式颁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 07: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正式联合颁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今后QFII在批准的投资额度之内不但可以买卖股票、债券、权证,还可以投资基金及其他金融工具,并可参与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股票增发和配股的申购。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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