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将表决企业破产法草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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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 04:4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正在审议的反洗钱法草案探足灰色地带 据新华社北京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委员长会议昨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会议决定将监督法草案、企业破产法草案、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等三部法律案交付
又讯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二次审议的反洗钱法草案删去了前次对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的具体规定,但仍保留原则性规定。这表明我国立法开始“探足”房地产销售、珠宝交易等可能出现洗钱风险的灰色地带。 今年4月,这部我国第一部反洗钱法的草案首次提请审议时规定,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都有履行反洗钱的义务,特定非金融机构包括从事房地产销售、贵金属和珠宝交易机构、拍卖企业、典当行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这些特定非金融机构应承担重点客户身份识别和对账户、资金往来情况监测,向公安、工商等部门核实客户的有关身份信息等义务。然而,此次审议的草案却删去了相关的具体规定,仅在总则中保留了对这些机构反洗钱义务的原则性规定。 草案在附则中增加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的范围、其履行反洗钱义务和对其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