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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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9名董事及董事代理人出席了会议, 董事唐振尧委托董事黄炳科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已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秦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庚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经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将本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市明星康桥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27000万元转让给中安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明星康桥的出资[详见2005年6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05-08)]。 本报告期内,产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诉深圳市明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335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案,公司为本案的第五被告,原告要求本公司对深圳市明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欠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详见《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临2006-1); (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诉深圳市索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案,公司为本案的第五被告,原告要求本公司对深圳市索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欠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详见《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临2006-1); (三)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诉深圳市日汇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8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案,公司为本案的第五被告,原告要求本公司对深圳市日汇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欠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详见《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临2006-1); (四)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诉深圳市明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195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案,公司为本案的第四被告,原告要求本公司对深圳市明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欠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详见《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临2006-8)。 经查,上述借款合同的担保协议未经公司必需的审批、决策程序,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是前任董事长周益明个人的违法行为。 2006年7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民事裁定书》,因出现需要中止审理的事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对上述4起案件作出中止审理的裁定,详见《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案件中止审理的公告》(临2006-24)。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2006年上半年,公司在遂宁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等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加大了对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清理力度,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和整改。 公司通过司法途径查封了明伦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价值为97100.00万元的资产,正积极协助司法机关对上述查封、扣押的资产进行处置,以清偿大股东对公司挪用、占用的资金。至2006年6月,已清收被占用资金3600.00万元。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将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和合作,加快查封、扣押资产的处置力度,将所查封、冻结的财产尽快变现,力争清欠工作有重大进展,较好地解决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正与有关非流通股股东积极沟通,力争尽早展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预计公司在2006年9月底以前正式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程序革。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秦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汤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 杨庚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一)合并范围的增加 (1)遂宁兴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孙公司兴源油气开发公司与自然人卢明录、王礼全等14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2005年10月18日正式成立,取得四川省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510900280007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6年兴源油气开发公司收购了部份自然人持有的股份。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元,其中兴源油气开发公司出资2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该公司2006年1月正式营业,其会计报表自2006年1月起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2)遂宁市明星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明星电气工程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出资26万元、明星电气工程公司出资24万元。该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主要从事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自2006年1月起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二)合并范围的减少:无。 董事长: 秦刚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