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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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G力源 公告编号:临2006-023 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
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公司控股股东贵州金江航空液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江公司)以 其持有的本公司248.90万股股票抵偿其已形成的对本公司的资金占用及资金占用费16,228,449.95元。 2、定向回购方案实施日:2006年8 月24日。 3、定向回购完成后,金江公司持有本公司248.90万股股票已按有关规定于方案实施日2006 年8 月24日予以注销。 4、2006 年8 月23 日,本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金江公司以现金方式偿还的对本公司资金占用及资金占用费剩余款项169.95元。至此,本公司大股东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项16,228,449.95元已全部清偿完毕。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6月2日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613号)批准,并于2006年6月12日获得公司相关股东会议暨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定向回购方案已于2006年8月14日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国资产权[2006]041号《关于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定向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 二、定向回购方案的实施内容 1、定向回购价格 本次定向回购的价格为每股6.52 元。 2、回购数量 本次定向回购的数量为248.90万股。 3、回购比例 本次定向回购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2.24%,占金江公司执行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3.76%。 4、回购总金额 根据以上回购价格和数量,本次定向回购的总金额为1,622.828万元。 三、定向回购实施日期 本次定向回购的实施日期为2006 年8 月24日。 四、定向回购实施办法 本公司控股股东金江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248.90万股股份,抵偿其已形成的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资金占用费16,228,449.95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经金江公司和本公司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方案实施日2006年8月24日直接从金江公司股票账户上将定向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五、收到资金占用剩余款项的情况 截止2006 年3 月31 日,金江公司对本公司的资金占用余额16,228,449.95元(其中:占用资金本金1,600.00万元,资金占用费228,449.95元),以定向回购方式抵偿1,622.828万元,剩余款项为169.95 元。 2006年8月23日本公司收到金江公司支付的现金169.95元。至此,本公司控股股东金江公司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全部清偿完毕。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定向回购248.90万股后,力源液压的股本结构变化为: 七、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北衙路501号 邮编:550018 联系人:舒代游 电话: 0851-6321009 传真: 0851-6321001 电子信箱:sdy-yq@163.com 公司网站:www.liyuanhydraulic.com 2、财务指标变化 定向回购的实施对本公司财务数据与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以2005年年报财务数据为基础,以回购股数248.90万股计算,定向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的财务数据与指标如下: 注:上述指标未考虑收取资金占用费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八、备查文件 1、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暨定向回购方案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2、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定向回购价格确定的公告 3、有权部门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批复以及对定向回购方案的批复 4、东海证券出具的保荐意见书 5、东海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权分置改革暨定向回购法律意见书 7、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提供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 8、独立董事意见书 9、定向回购协议 10、以股抵债股份估值报告 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G力源 公告编号:临2006-024 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关联占用清理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截至2006年3月31日,本公司控股股东贵州金江航空液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江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余额为1,600万元;按照一年期贷款利率和实际占用情况,2006年第一季度的资金占用费为228,449.95元。以上两项合计金江公司应偿还本公司资金合计 16,228,449.95元。 1.根据本公司6月12日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暨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06]041号《关于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定向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本公司于2006年8月24日实施了股份回购,共回购金江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48.90万股,回购价格为每股6.52 元,共清欠1,622.828万元。 2.2006年8月23日,本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金江公司以现金方式偿还的对本公司资金占用费余额169.95元。 3.根据本公司与金江公司签订的协议,因股权分置改革暨定向回购工作进度延迟,在股权分置改革暨定向回购工作进行期间(即2006年4月1日至2006年8月24日期间)不计资金占用费。 至此,本公司大股东金江公司占用本公司非经营资金及资金占用费16,228,449.95元已经全部清欠完毕,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得以彻底解决。 特此公告。 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8月25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