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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钱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阎德松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瑞玉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 嘉定建业投资开发公司持有上海嘉定伟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49%的股权,上海嘉定伟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嘉定区工贸投资有限公司同属嘉定区集体经济联合社的子公司。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上半年,公司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度预算的总目标和“2006年----公司管理年”的主题,从“认真落实预算目标、积极提高管理水平、着实增强应变能力、积极鼓励自主创新、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等五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努力使公司经济指标与管理指标相一致、经济建设与人才培养同步,板块发展与总体战略相促进。通过全体干部员工的奋力拼搏,经济建设取得新的成果,经济效益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683万元,同比增加55.91%;利润总额4566万元, 同比增加79.24%;净利润3650万元, 同比增加57.87%。主要情况如下:

  1、房地产项目进展顺利。公司加快房地产项目的开发速度,宝菊配套

商品房一期项目的基础工程已基本完成;加快都市港湾城一期项目的后配套设施建设,现正在陆续办理交房入住手续,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参股房地产项目的管理与沟通。

  2、工贸型企业的结构调整开始显现良好效应。嘉宝协力电子有限公司紧紧抓住市场需求旺盛的机遇,加强购销存管理,最大限度地扩大产能,快速抢占市场;电子电容企业在经过整合后,注重培育信誉好、实力强、需求量大的优质客户,有效地扩大了市场份额。上半年,公司工贸型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明显增强,经济效益有较大提高。

  3、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为了合理使用管理资源,突出管理重点,更好地适应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工贸型企业进行分类管理。针对电子板块的特殊情况,集团总部聘请国内著名的咨询机构,派出工作组进驻电子公司,协助其加强内部管理,逐步规范业务流程,健全薪酬考核体系,取得较好效果。

  4、加快人才工程建设。公司选派了50名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培养潜质的后备人才参加了管理、营销等课程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经营管理骨干队伍的整体素质。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

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根据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精神,公司按持股比例为上海格林风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借款(详见2003年1月25日、1月29日、6月19日《上海证券报》)。上述款项系原借款于2005年12月31日到期后的续借款项,本期借款额未发生变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钱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阎德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 林瑞玉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上海南宝物资经营部已收回投资并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本期新成立的控股公司上海宝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上海盛创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钱明

  200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G嘉宝 编号:临2006-023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年8月24日下午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明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关于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担保行为的暂行规定>的议案》

  根据新实施的《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担保行为的暂行规定》进行修订,主要情况如下:

  1、在现《规定》第一条“担保原则”的内容中增加了“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有权监管部门颁布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暂行规定》的规定”的内容。

  2、将现《规定》第二条第三点“具有互相对等担保关系、净资产1.5亿元人民币以上且具有A级银行信用资质以上的非上市公司”修改为:

  “具有互相对等担保关系、净资产1.5亿元人民币以上且具有良好银行信用资质的非上市公司”。

  3、将现《规定》第二条第五点的“公司不得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和附属公司、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修改为:

  “公司不得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4、将现《规定》第四条第一点“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在该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自主决定对外担保事宜,但单笔对外担保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如董事会已通过对该公司担保总额则例外)”修改为: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监管部门之规定,各自行使相应的担保决策权利”

  5、删除现《规定》第四条第四点“关于对本公司下属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特殊情况,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内容。

  6、在现《规定》第六条第一点中增加“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必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及时披露”的内容。

  7、删除现《规定》第六条第二点“公司对同一法人提供担保,涉及的金额或连续12个月累计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10%以上的,应当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在指定媒体公告”的内容。

  8、删除现《规定》第九条“除本《暂行规定》中的董事会对外担保总额决策权需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外,本《暂行规定》的其他部分自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如与公司以前的有关规定或决议相悖,以本《暂行规定》为准”的内容。

  9、其他个别地方仅作文字性修改,不涉及实质内容的改变。

  三、《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上述第三、四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G嘉宝 编号:临2006-024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公告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6年8月24日在公司总部召开。监事会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麟勋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第二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G嘉宝 编号:临2006-025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相互对等担保合作协议的公告

  2006年6月16日,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西上海(集团)有限公司建立12000万元相互对等担保的议案》及其附件《本公司与西上海(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互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之合作协议》,上述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该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刊登在2006年6月17日《上海证券报》。

  根据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精神,公司于2006年8月25日与西上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上述合作协议。主要内容为:

  一、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相互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含人民币12,000万元,该额度包括双方于2004年8月16日签订的7000万元相互对等担保额度)的银行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信用担保。

  二、上述相互提供担保的总额可循环使用, 即提供担保后即自担保总金额中扣除相应的额度, 贷款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双方同意在各项担保中的权利义务以分别签订的《保证合同》加以明确, 并构成本合作协议项下的进一步协议。

  三、双方相互提供担保的贷款仅限于贷款期限为一年以内的短期贷款, 且在任意十二个月期间内双方互相提供担保的实际贷款金额应相同或接近。若贷款期限超过本协议的有效期, 则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特此公告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5日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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