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投资者
1.2 副董事长孙立群,因出差未出席本次董事会,但会前已审阅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资料并同意全部议案,委托黄政先生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黄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洪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嘉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公司2005年度报告时,对"为农凯系公司在华夏银行7000万元借款担保事项"出具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请求法院判决相关担保无效并且不承担保证责任,法院已于2006年4月10日受理并于2006年8月1日开庭审理此案,目前此案已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31日向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称:“若经法院生效的判决判定由贵司承担上述诉讼涉及的有关7000万元担保的全部或部分责任,造成贵司损失的,我司将负责全额赔偿,保证不损害贵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获悉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正积极采取措施,争取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达成和解,并将采取更换保证人的方式解除公司的保证责任。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向工行静安支行所借三笔共3750万元到期未还,被起诉,且担保方上海海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部分房产被查封,因公司已将3750万元借款全部归还银行,现此案已和解并撤诉撤封,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02-07、2006-03-07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2)、公司为大盈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农行上海闸北支行所借1000万元担保,因债务到期未还被银行起诉,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现此案已判决,债务人已向银行归还所欠本金及利息,公司未承担担保责任,业绩未受影响,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01-05、2006-03-07、2006-03-28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3)、公司起诉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要求法院判决公司为上海农凯工贸有限公司、上海华亭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远达进出口有限公司共计7000万元担保无效,法院已于2006年4月10日受理此案,此案已于2006年8月1日开庭审理,目前此案已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该重大诉讼事项已刊登在2006年4月21日、2006年7月21日、2006年8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5.12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履行了“在2006年6月30日之前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的承诺,目前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由于公司的股改方案至今尚未得到商务部的批复,因此目前股改方案仍未最终实施。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沈洪秀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吴嘉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长:黄政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海鸟发展 编号:临2006—028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保证合同纠纷案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06年4月21日、2006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有关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保证合同纠纷案的公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对此案作出判决:“原告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31日向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称:“若经法院生效的判决判定由贵司承担上述诉讼涉及的有关7000万元担保的全部或部分责任,造成贵司损失的,我司将负责全额赔偿,保证不损害贵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获悉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正积极采取措施,争取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达成和解,并将采取更换保证人的方式解除公司的保证责任。如若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未能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在上述判决书中规定的上诉期内达成和解,本公司仍将继续上诉。 特此公告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海鸟发展 编号:临2006—029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鸟发展”)董事会获悉,由于未能在阶段性担保事宜上与质押权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达成一致,上海泰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琳实业”)将终止收购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实业”)所持的全部海鸟发展的法人股,具体如下: 在向中国证监会上报《收购报告书》之前,泰琳实业、东宏实业已与质押权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就海鸟发展股权分置改革应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事宜及股权转让事宜进行过磋商。兴业银行上海分行首先同意解除东宏实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部分股权的质押,其次,在泰琳实业提供质押权人认可的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间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释放目标股权之日起至目标股权过户至泰琳实业并为泰琳实业在该行的相关贷款办妥合法有效的质押担保手续之日止)后,愿意为股权转让的实施和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提供协助,并出具了相关《承诺函》。本次股权转让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泰琳实业按照与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的约定办理阶段性担保,并且已应其要求尽力将阶段性担保的期限延长至六十个工作日,但是此方案最终未能获得该行贷审会的批准。由于泰琳实业与质押权人在阶段性担保问题上的分歧尚不能在短期内解决,为了不影响海鸟发展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实施,使得海鸟发展能够早日复牌恢复正常交易,泰琳实业决定终止本次收购海鸟发展股权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海鸟发展 编号:临2006—030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11日发出并于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副董事长孙立群因出差未出席本次董事会,但会前已审阅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资料并同意全部议案,委托黄政先生行使表决权,其余董事全部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和监事也全部参与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本)》; 三、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本)》 上述二、三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海鸟发展 编号:临2006—031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06年8月11日发出,会议于2006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邵金宝先生主持,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06年中期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 2、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的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中期报告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本)》 此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