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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49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接B49版)

  (3)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A. 鹏华普天债券投资基金

  普天债券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6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1,779,548.22元(2005年6月30日:1,583,236.39元)。2006年上半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8,841.07元(2005年上半年:50,963.50元)。

  普天债券基金用于证券交易结算的资金通过 “交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6月30日的相关余额1,269,255.65元,计入“结算备付金”科目(2005年6月30日:864,013.47)。

  B. 鹏华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普天收益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6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3,715,436.67元(2005年6月30日:2,350,003.95元)。2006年上半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24,301.58元(2005年上半年:62,580.77元)。

  普天收益基金用于证券交易结算的资金通过“交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6月30日的相关余额10,865,455.83元计入“结算备付金”科目(2005年6月30日:4,483,872.68元),其中最低结算备付金601,905.45元(2005年6月30日:3,578,094.45),其他结算备付金10,263,550.38元(2005年6月30日:905,778.23元)。

  (4)关联方交易,下列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A. 2005年上半年及2006年上半年本系列基金没有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股票、债券、债券回购及权证交易。

  B关联方报酬

  a、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费, 根据2006年5月9日发布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普天债券基金新增收费方式及调整费率标准的公告》,从2006年5月15日起,普天债券基金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的年费率计提,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当年天数,调整后的管理费适用于A、B两类基金分级。普天收益基金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截止至2006年6月30日,普天债券基金共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人民币277,985.04元;2005年上半年共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人民币342,067.39元;

  截止至2006年6月30日,普天收益基金共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人民币1,690,199.83元;2005年上半年共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人民币2,173,912.95元。

  b.基金托管人报酬

  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的托管费,根据2006年5月9日发布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普天债券基金新增收费方式及调整费率标准的公告》,从2006年5月15日起,普天债券基金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8%的年费率计提,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8%÷当年天数,调整后的托管费适用于A、B两类基金分级。普天收益基金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当年天数。

  截止至2006年6月30日,普天债券基金共需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人民币76,339.71元;2005年上半年共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人民币91,217.93元;

  截止至2006年6月30日,普天收益基金共需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人民币225,360元;2005年上半年共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人民币289,855.03元。

  C.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与关联方之间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该类交易是在正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而订立。

  a、鹏华普天债券投资基金:

  b、鹏华普天收益投资基金:

  2005年上半年及2006年上半年本基金没有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4、本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限制的基金资产

  (1)鹏华普天债券投资基金

  a、截至2006年6月30日,基金获配暂不能未流通的股票成本为813,120.00元,股票市值为 813,120.00元,对比成本估值增值为0.00 元,普天债券投资基金持有未上市或上市未流通的股票明细如下:

  b、本基金截至2006年6月30日止没有持有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暂时停牌的股票及债券。

  (2)鹏华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a、截至2006年6月30日,基金获配暂不能流通的股票成本为1,167,320.00元,股票市值为1,167,320.00元,对比成本估值增值为0.00元,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持有未上市或上市未流通的股票明细如下:

  b、本基金截至2006年6月30日止持有以下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暂时停牌的股票及债券,这些股票及债券将在上市公司完成与流通股股东的沟通协商程序后或在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的程序结束后复牌。

  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一)本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1)鹏华普天债券投资基金

  (2)鹏华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二)本报告期末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鹏华普天债券投资基金

  (2)鹏华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三)本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1)鹏华普天债券投资基金

  注:上述股票明细为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投资的全部股票。

  (2)鹏华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的2006年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鹏华普天债券投资基金

  (1)按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初基金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如下:

  (2)按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如下:

  注:以上为普天债券基金在本报告期内买入或卖出股票的全部明细。

  (3) 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2、鹏华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1)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如下:

  (2)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如下:

  (3)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五)本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1、鹏华普天债券投资基金

  2、鹏华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六)本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1、鹏华普天债券投资基金

  2、鹏华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注:上述债券明细为普天收益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投资的全部债券。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股票。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1)鹏华普天债券投资基金

  (2)鹏华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4、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1)鹏华普天债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没有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2)鹏华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没有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因股权分置获配权证情况及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权证情况

  本系列基金本报告期没有主动投资权证,因股权分置获配权证情况统计如下表:

  (1)鹏华普天债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获配权证及发生权证投资交易。

  (2)鹏华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持有权证的金额、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政监会的相关规定。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本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八、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1、鹏华普天债券投资基金

  2、鹏华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九、重大事件揭示

  (一)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本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因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按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换届。根据股东单位推荐,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部分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发生了变更。

  变更后的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现为孙枫、胡继之、钱海章、陈税、过仕刚、黄俞、郝珠江、方兆本、柳青、黄世忠、孙煜扬、殷克胜,其中孙枫任董事长,郝珠江、方兆本、柳青、黄世忠任独立董事。员瑞恒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和副董事长职务,孙文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朱祺珩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变更后的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现为:李国阳、朱天相、徐剑、孙泽,其中李国阳任监事会召集人。程绍秀、戴显梅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

  上述变更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2006年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

  2、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2006年1月25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证券时报》、《金融时报》上刊登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阮红基金托管行业高管任职资格的公告》

  (三)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四)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五)本基金之普天收益基金报告期内进行了6次收益分配,累计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2.3元,六次基金分红公告或分红预案公告分别刊登于1月23日、2月28日、3月27日、4月13日、5月17日和6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本基金之普天债券基金报告期内进行了2次收益分配,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3元,分红或预案分红公告分别刊登于2月28日和3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六)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七)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处罚。

  (八)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席位的有关情况:

  1、本基金管理人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普天债券向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7月开始使用,目前由长江证券托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租用席位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席位;普天收益向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7月开始使用,目前由长江证券托管)、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7月开始使用)、国泰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租用席位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席位。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交易席位的情况。

  2、鹏华普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上半年通过各证券经营机构的席位买卖证券的交易量及支付的佣金如下:

  (1)2006年1-6月份股票、债券及债券回购交易量情况如下:

  普天债券投资基金

  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2)2006年1-6月份佣金和席位使用费情况:

  普天债券投资基金

  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九)本报告期内其他重大事项:

  1、因本公司管理的本基金持有招商银行股票比例较大,鉴于招商银行股票复牌可能对基金份额净值产生较大影响,本公司暂停了本基金的申购及基金转换中的转入业务,暂停时间为2006年2月22日起至招商银行股票复牌日(注:2006年2月27日招商银行股票复牌)止。详见本公司于2006年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2、本基金管理人自2006年3月10日起正式开通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6788-999。详见本公司2006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3、本公司于2006年3月23日至4月23日间期间开展了“春意普天”—鹏华普天系列基金春季促销活动。活动期间对普天系列基金的申购费、本系列基金的子基金间的转换及本公司旗下鹏华中国50基金、鹏华货币基金转入本基金的转换费率实行优惠。详见本公司于2006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4、自2006年4月14日起,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合作,面向农行金穗卡持卡人推出了基金网上交易业务,本基金适用该网上交易业务。具体业务内容详见本公司2006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5、本公司于2006年4月26日赎回了公司持有的普天收益基金3000万份,详见本公司于2006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6、因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办公地址和住所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与益田路交汇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相应的业务联系方式也进行了变更,详见本公司2006年4月29日或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7、在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我公司从2005年5月15日起,对普天债券基金的基金份额进行分级,并对有关收费方式及费率标准进行了调整。我公司已对《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了相应地修订。详见本公司2006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8、为提高基金投资者资金的使用率,给投资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从2006年5月25日起,鹏华普天债券基金的资金划转流程将得到提速及优化。详见详见本公司2006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9、因业务需要,本公司对旗下鹏华货币市场基金、鹏华中国50基金、鹏华普天系列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予以调整,该业务调整从2006年5月25日生效实施,内容涉及最低转换份额的限制、最低帐户余额限制及最低赎回份额限制等方面,详见本公司2006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10、本基金最近一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于2006年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11、2006年7月18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住所变更的公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由“上海市仙霞路18号”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十、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二)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半年度报告(原文)

  查阅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与益田路交汇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 8月2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普天收益基金分红预案公告

  普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3年7月12日生效,该系列基金之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此前已十二次分红,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10份基金份额累计派发红利3.75元。截至2006年8月23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338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普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进行分红。现将分红预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复核,以本基金2006年8月23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人民币0.3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8月30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9月1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6年8月30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下午15:00后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9月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8月3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9月1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投资的本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等红利再投资费用。

  六、重要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开户手续时选择的分红方式无效,必须在办理本基金(认)申购时另行办理一笔本基金分红方式选择的业务,方可设定符合投资者需求的本基金分红方式。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的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基金的最后一次相关选择(或修改)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为(或已统一变更为)现金方式。请投资者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记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及中登公司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人要求不符或与相关代销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投资者应当要求相关代销机构于2006年8月29日前(含8月29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定或变更分红方式,以达到投资者的要求。

  5、投资者的同一基金账户项下的全部本基金的本次分红方式以投资者在本次分红前通过相关销售机构最后一次选择(或修改)的分红方式为准。

  6、基金份额持有人在2006年8月28日至2006年8月30日期间,不能办理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7、本分红公告为分红预案,对于本基金,若因基金份额或净值变动导致每10份基金份额可派发红利低于上述分红金额或导致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否则本基金的本次分红事项仍按本预案实施并不再另行公告。

  七、咨询办法

  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 0755-82353668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交通银行、发展银行、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夏证券、国信证券、兴业证券、招商证券、长江证券、齐鲁证券等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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