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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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 05:2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2006年9月8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2006年9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的议案》,议案具体内容见董事会当日公告。 2、审议《关于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议案具体内容见当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和他人提供担保公告》。 3、审议《关于为利嘉公司和广福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议案具体内容见当日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国家股、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帐户卡。 (2)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书面代理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及地点: (1)2006年9月5日至2006年9月6日8:30—11:30时和15:00—17:00时,在福建省福州市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5楼本公司证券管理部登记。 (2)股东大会召开当天08:10-08:40时,在大会会场登记。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办法: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5楼 邮政编码:350005 联系人:林志军 电话:0591-83355146传真:0591-83341504 五、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持股数量: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特此通知。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8月23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