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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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 05:2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6年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8月17日发出会议通知,2006年8月22日在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到董事5名,董事长蔡志端出差在外,授权董事郭金鹏主持会议并代行表
一、审议通过了对公司已披露的2005年度定期报告存在的重大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 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到期借款,公司原债权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分别于2006年3月、2006年4月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但相关资产管理公司所计利息与我公司所计利息金额存在差异,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以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分别于2006年4月16日和2006年4月19日向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声明正与公司核对相关利息。鉴于上述利息争议尚存在不确定性,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出具了附加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详情见《公司2005年度报告全文》)。 2006年6月22日、2006年7月3日公司分别收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的债权确认单,核对截至2005年12月31日,存在利息差额7,379,073.93元,公司确认2005年度少计利息7,379,073.93元。 鉴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差错,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已披露的2005年度报告差错进行更正。 二、审议通过更正后的《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 由于公司2005年度少计利息7,379,073.93元,本次调整后公司2005年度财务费用相应增加7,379,073.93元,影响公司利润减少7,379,073.93元,公司所有者权益相应减少7,379,073.93元。因调整前公司2005年度净利润即为亏损,所以本次调整不影响公司2005年度盈亏性质。 更正后的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已经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重新出具了审计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以上议案均经与会董事全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