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中期收益分配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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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 05:2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泰和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泰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议定了泰和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中期收益分配方案,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将本次中期收益分配事项公告如
一、基金简称及代码 基金简称:基金泰和基金代码:500002 二、收益分配方案 截止2006年6月30日,基金泰和份额净值为1.4928元,可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为530,228,392.24元。 2006年中期收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合计260,000,000.00元。 三、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 权益登记日:2006年8月31日 除息日:2006年9月1日 红利发放日:2006年9月6日 四、收益分配对象 本次收益分配对象为:截止2006年8月3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泰和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五、收益发放办法 本公司将于2006年9月4日16:00前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及代理发放红利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06年9月5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领取现金红利。 六、有关税收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4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