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疑资金临时冻结不得超两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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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 08:30 金融投资报 | |||||||||
本报讯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2日审议的反洗钱法草案对冻结可疑资金的时间作出了严格的限制。草案明确规定:“临时冻结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金融机构在按照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临时冻结措施后四十八小时内,未接到侦查机关继续冻结通知的,应当立即解除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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