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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规则草拟完毕 数千亿资金“阳光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 03:19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私募基金的“阳光化”,目前监管私募基金的设想已经基本成型,相关规则也已草拟完毕。

  据了解,对私募基金的监管拟采取备案制。按照要求,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监管部
门提交完整详细的基金情况说明,包括发起资金额度、管理人背景、运作方式、投资策略以及一定期限内的收益情况等等。在经过严格审核后,达标的私募基金将获得合法身份。

  私募基金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

  目前私募基金主要以两种形式存在: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一直以来,私募基金因无法取得“合法身份”而藏于暗中。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尽管目前仍无法对其存在规模作出确切统计,但从现有掌握的情况来看,私募基金不仅现实存在,且规模相当可观。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田晓林估计,目前我国A股市场的私募基金规模大约有5000亿元。而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国刚更是推断,国内私募基金的规模在8000亿至9000亿元左右。

  基金法专家王连洲表示,法律缺位致使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处于真空状态,十分不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目前,私募基金的运作方式多种多样,合同形式也不尽相同。有的是设定最低收益,有的是按约定比例分成,还有的是第三方管理。因私募基金缺乏合法地位,一旦发生合同纠纷,投资者利益将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实际上,在起草《基金法》过程中,曾专设独立章节对私募基金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王连洲告诉记者,由于当时私募基金的监管主体有待明确,且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尚未达成一致等种种原因的存在,最终在正式颁布的《基金法》中取消了相关内容。

  据《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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