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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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 03:1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关于投资新设中外合资企业的议案》。 同意票94,137,9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刊登于2006年7月28日《证券时报》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委派常合兵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