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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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 03:1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会议召开期间增加提案的情况:
2006年8月2日公司发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后,2006年8月10日本公司股东深圳市和顺泰投资有限公司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在〈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中增补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8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新增提案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8月22日上午九时三十分 2、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工业园南区北大青鸟大楼七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侯琦董事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50,92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6.58%。 2、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提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0,9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无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3、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二)、《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额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 1、选举许振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0,920,00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②无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③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选举徐祗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0,920,00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②无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③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选举侯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0,920,00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②无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③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选举李立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0,920,00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②无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③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选举梁胜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0票; ②无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③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没有通过。 6、选举丁克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0,920,00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②无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③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选举林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0,920,00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②无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③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选举汪军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0,920,00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②无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③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公司在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时,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深圳证券交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未提出异议。 根据选举结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许振东先生、徐祗祥先生、侯琦先生、李立新先生、丁克义先生、林岩先生、汪军民先生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丁克义先生、林岩先生、汪军民先生为独立董事。 (三)、《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1、选举张永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0,9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②无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③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选举焦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0,9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②无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③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根据选举结果,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张永利先生、焦倩女士、胡卫华先生三各监事组成,其中胡卫华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监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凯文穗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董龙芳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会议原始资料、董事会决议、会议通知、法律意见书等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供投资者及有关部门查阅。 特此公告。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2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