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消费税税负有所下降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 03:1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证券时报记者龙可 本报讯2006年上半年,G茅台(600519)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29亿元,同比增长20.36%;实现主营业务利润13.89亿元,同比增长23.31%;实现净利润60525万元,同比增长25.89%。
上半年,G茅台每股收益为0.64元,净资产收益率为12.10%,同比增加了1.76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5亿元。 1至6月,该公司共生产茅台酒及系列产品12693吨。其中,高度茅台酒销售收入17.69亿元,同比增长27.10%,毛利率达83.99%,增长0.24个百分点;低度茅台酒销售收入19429万元,同比下降-15.30%,毛利率81.81%,增长0.25个百分点。 从销售地域看,上半年国内销售19.80亿元,同比增长20.14%;国外销售4985万元,同比增长29.63%。 报告期内,茅台的消费税发生额为2.38亿元,同比增长10.7%,增长幅度远低于收入增长幅度,因此,公司高度茅台酒和低度茅台酒上半年的主营业务利润率分别增加2.05个百分点和0.62个百分点,税负下降明显。 从期间费用看,上半年,茅台营业费用支出为26983万元,同比增长了14.1%;管理费用支出为15487万元,同比增长8.68%,均低于收入增长幅度。 报告期末,公司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依然全部为机构投资者,基金科瑞继续稳居第一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之位,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合计持股5663万股,占贵州茅台总股本的5.89%,而在第一季度末该数据为6.31%。 G茅台昨日收盘价45.19元,涨2.31%。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