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雁之诉*ST托普案自动撤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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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 00:47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陈静 *ST托普(000583)公告,因郝雁之没有预交诉讼费,法院裁定小股东郝雁之起诉公司虚假信息纠纷一案按撤诉处理。 8月9日,*ST托普披露,小股东郝雁之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称,由于*ST托普
8月21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向*ST托普送达民事裁定书,并定于9月18日开庭审理此案。但因郝雁之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预交诉讼费,亦未提交减、缓、免交诉讼费申请,于是法院裁定此案按撤诉处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