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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其他看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未对“公共利益”作出界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进行五审的物权法草案未对“公共利益”作出界定。对这一问题,全国人大法律委建议由有关单行法作出规定为宜。

  未对城镇集体所有权归属作出界定

  在物权法草案审议中,有人提出,物权法应该对城镇集体所有权归属作出界定。但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进行五审的物权法草案看,最高立法机关显然认为目前时机尚不成熟,并未对这个问题作出统一规定。

  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和宅 基地使用权转让仍说“不”

  一些人曾经建议,

物权法草案应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进行五审的物权法草案仍然坚持了此前的立场,没有松开“口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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