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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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 04:2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分别收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豫法执字第20-8号民事裁定书和(2005)豫法执字第20号通知。告知公司大股东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与南阳市华银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5)豫法执字第20-8号民事裁定书载
在此之前,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因银行借款,已将其所有公司的37506012股股份质押给了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郑汴路支行。至此,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公司的375060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99%),全部被质押、司法冻结。 特此公告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8月2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