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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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 04:2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8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了召开五届十五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06年8日18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银河宾馆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议定事项合法有效。公司
1、《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项议案获8票同意,1票反对(董事于宁先生对中期报告财务数据存在异议,但未具体说明),0票弃权。 2、关于董事变更的决议:经本人申请,副董事长刘忱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按照伊春市青峰农场要求,经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同意赵卫东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简历附后) 该项议案获8票同意,1票反对(副董事长兰海林先生同意刘忱先生辞去董事、副董事长,但认为青峰农场无收购实力不同意青峰农场委派董事),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朱秀云女士、胡凤滨先生、陈为国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的情况,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的惩戒,也没有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被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提名程序合法,任职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债务清偿方案的决议: 截至2006年6月30日,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本公司)资金38,874万元,其中非经营性占用28,793万元,经营性占用10,081万元。光明集团及其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抵债19,376.11万元,其中:以股权抵债3,655.4万元,以实物资产抵债11,595.73万元,由于收购股权形成内部往来抵消债务4,124.98万元。 上述以资抵债方案现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如获批准,则剩余欠款19,497.89万元,光明集团及其关联方计划以承担上市公司银行债务和通过收购资产管理公司对上市公司的债权,然后与对上市公司的债务相冲抵的方式偿还。 该项议案获7票同意,2票反对(副董事长兰海林先生、董事于宁先生认为应现金偿还),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8日 附工作简历: 赵卫东:女,满族,出生于1963年11月,大专学历,统计师。1985至1999年任黑龙江省伊春林业机械厂生产计划统计员,1999年至今任伊春市青峰农场管委会成员。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的惩戒。无其他社会兼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