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回购的债权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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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 04:2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和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工投”)董事会决议,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拟定向回购上海工投持有62,847,408股的本公司股份
凡本公司之债权人均可自2006年7月25日起的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要求本公司提供担保。 申报债权的方式: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地址寄送其债权资料: 上海市南京西路1576号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邮编:200040 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其债权资料: 传真:021-62480748,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维 联系电话:021-62561180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