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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 04:2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18日在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明诺胶囊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名,监事白中杰先生委托监事曹耀安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李友竹女士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监事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关于2006年半年度报告的声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规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2006年第3号的相关要求,监事会成员在详细阅读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200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0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等文件后,认为报告陈述事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郑重声明:保证2006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费用冲减公司资本公积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便字[2006]10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改费用会计处理的复函》内容,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费用259.35万元在会计核算上直接冲减“资本公积”科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收购青海泰达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认为本次股权收购标的青海泰达药业有限公司资产已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价格公允,程序合法,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事项。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利用所收购生产厂房、土地,实施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明诺胶囊有限公司年新增90亿粒硬胶囊项目,为公司硬胶囊产业战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和发展空间,扩大公司高附加值主营业务的生产规模,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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