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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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 04:2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2006年8月9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按照10:2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 单位:股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日及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 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25日 除权日:2006年8月28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将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复牌日上市流通,待其他非流通股东将转增股份过户给物美商业后,股改方案才能进一步实施。 三、分派对象: 截止2006年8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将于2006年8月28日直接计入股东帐户。 五、本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本年度中期每股收益为0.24元。 六、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951-6071161、4010058 联系人:张凤琴、陆燕 传真:0951-6071161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新华东街97号(新华百货)证券部 邮政编码:750004 七、备查文件 1、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8月22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