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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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 04:2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亚通新材料)。
●担保人名称: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期限:本公司为亚通新材料向银行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5,7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0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为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经过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后于2006年8月21日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后生效。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700万元,占本公司2005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的25.2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镜洋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余孔琳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塑胶管材、管件等塑胶建材系列产品及配套粘接剂、节水灌溉系统器材及部件、工程塑料、新材料开发与应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无。 截至2005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46,745万元,负债总额为26,091万元,资产负债率55.8%,净资产为20,654万元,净利润为2,778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自2006年8月21日至2007年8月21日; 3、担保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4、反担保:无。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福建省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之一,其母公司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为稳定,资信情况较为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同时,该笔担保金额相对较小,被担保人自身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本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上述担保是可行的,并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本公司将密切跟踪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根据实况采取针对性的处置措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子公司)担保总额5700万元,占本公司2005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的25.28%,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200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8月22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