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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刘秉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安彦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吉鹏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与上年度报告相比,本期线路板及手机产品在主营业务收入中所占比例大幅度降低。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将持有的大连太平洋线多层线路板股份有限公司56.67%的股份及持有的大连大显泛泰通信有限公司20%的股份对外转让,不再纳入合并报表所致。两家公司分别从事线路板销售及手机销售业务,公司的其他控股子公司也在从事线路板及手机销售业务,但业务量少,销售额低。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1)电子行业本期的毛利率为10.23%,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3.15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本期转让太平洋多层线路板股份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所致。(2)

房地产行业本期销售毛利率为42.81%,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0.42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销售不同项目的住宅小区所致。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与上年度相比,本期利润构成中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大幅度增长。其中投资收益大幅度增长是由于本期公司对外转让了持有的大连大显泛泰通信有限公司20%的股份及大连太平洋多层线路板股份有限公司56.67%的股份,获得投资收益2,179.80万元。营业外收入大幅度增长,是由于受让方因未完全履行与本公司签署的大连大显精密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价款支付的条款,而使股权转让协议终止,本期受让方因此支付的违约金1,587.63万元。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215,331,959.66元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01年控股子公司大连远东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远东小区”时,与位于动迁范围内的个人独资企业—大连西岗黄河支护器材厂(原名大连黄河机械厂)达成动迁安置协议,公司承诺为其安置动迁后的生产厂房等条件,在本公司为其安置厂房后,大连西岗黄河支护器材厂以厂房不宜从事机械加工生产为由提起诉讼。该案历经4年,多次开庭,目前该案经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已经结案,并出具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4)大民房初字第108号。该案最终判决大连远东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给大连西岗黄河支护器材厂赔偿金60万元整,此款已于民事调解书生效当日2006年2月24日支付。

  2.大连远东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与辽宁澳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1993年签署联合开发金石滩别墅项目协议,合同签订后大连远东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收到该公司汇款1,350万元。之后,因土地被政府置换和未及时交纳配套费等原因迟迟未取得土地权属证明。2004年辽宁澳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本公司当时未取得合法手续为由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本金及利息和其他资产损失共计3,050万元。在此诉讼发生之前,大连远东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已取得土地权属证明。因该纠纷大连远东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已被法院冻结银行存款840万元,查封所购金石滩土地4.5万平方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8月15日作出(2004)辽民一房初字第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大连远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返还1,350万元土地转让费,并按中国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该款利息的60%。大连远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5月29日作出的(2005)民一终字第95号民事裁定书,撤消(2004)辽民一房初字第9号民事判决,驳回辽宁澳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截至本期末,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互相担保贷款25,500万元。其中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贷款16,5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担保贷款9,000万元。

  2.截至本期末,本公司用控股子公司大连大显模具制造有限公司98%的股权和大连大显精密轴有限公司37.90%的股权质押贷款6,600万元。

  3.截至本期末,控股股东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远东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担保以及用控股子公司大连太平洋电子有限公司55%的股权质押为本公司贷款13,000万元。

  4. 公司于2005年7-8月收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轮候冻结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权357,458,794股(其中178,720,000股已办理质押登记),冻结期限至2006年8月4日止。截止报告出具日,各案因在冻结期限内尚未审结,因此继续轮候冻结上述股权,冻结期限至2007年1月6日止。

  5.根据公司2004年9月2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及国债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大连大显精密轴有限公司的股权分别转让予美国Manifold Pacific.Investment Inc.45%股权和智伟科技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5%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12,440.4万元和3,346.8万元。同时公司将2003年购买的3亿元国债按原购买价格等值转让给美国Manifold Pacific. Investment Inc。协议约定大连大显精密轴有限公司的转让款于主管机关批准股权转让手续结束后两个月内全部付清,国债转让款于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两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由于股权转让的受让方未完全履行转让协议中有关价款支付的条款,故于2006年3月30日,公司与股权转让的受让方美国Manifold Pacific.Investment Inc.和智伟科技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终止股权转让协议》,终止股权转让,受让方因此支付违约金15,876,300.00元。

  6.本公司于2006年8月2日为控股子公司大连大显精密轴有限公司3,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贷款银行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7.2006年8月9日控股股东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远东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大显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和大连大显精密轴有限公司共同为本公司贷款提供担保,贷款金额为18,200万元,贷款银行为大连市商业银行。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秉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安彦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 李吉鹏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1、根据公司2005年6月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转让协议, 本公司将持有的大连太平洋多层线路板股份有限公司56.67%的股份全部转让给新加坡AL-FADA PTE.LTD.,转让价格为1,224万美元,折人民币98,419,271.39元,转让收益4,178,771.83元。本公司与2006年1月收到全部转让价款,转让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日确定为2006年1月1日。此次股权转让完毕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大连太平洋多层线路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本期不再将大连太平洋多层线路板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

  2、根据公司2006年 3月 1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期本公司将持有的大连大显泛泰通信有限公司20%的股份转让给韩国株式会社泛泰,转让价格为260万美元,折人民币20,901,400.00元,转让收益17,619,202.43元。本公司于2006年3月收到全部转让价款,相关的变更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日确定为2006年3月31日 。此次股权转让完毕后,本公司投资比例由原来的50%变更为30%,本期不再将大连大显泛泰通信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采用权益法核算。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刘秉强

  二00六年八月十七日 (签字)

  证券代码:600747 证券名称:G大显编号:临2006—22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共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于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肖洪钧独立董事代行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秉强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建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公司2006年上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简历见附件)

  本次董事会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结果如下:

  1、公司董事长:刘秉强

  副董事长:代威

  2、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刘秉强

  副总经理:孟庆民、王希瑞、安彦雄、杨柏梁

  董事会秘书:原隆欣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审议《关于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为大连太平洋多层线路板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2006年与大连太平洋多层线路板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本次大连太平洋多层线路板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大连分行办理人民币肆仟万元综合授信,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四、审议《关于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由于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向工行青泥支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叁仟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五、审议《关于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参股西宁市商业银行的议案》

  本公司日前与西宁市商业银行就其增资扩股事宜达成意向协议,由本公司以现金方式拟出资5000万元,入股西宁市商业银行。

  此次参与西宁市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将拓宽公司的资产营运渠道,改善传统业务模式,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寻求金融支持。

  上述协议只是意向协议,目前参与西宁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的各股东单位之间尚未签订正式出资协议,公司与其它投资主体及其投资数额也应以正式出资协议所确定内容为准,若公司日后接到西宁市商业银行相关文件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关于西宁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股东资格的批复》的文件,对该行增资扩股新募集法人股东资格作出批复后,届时本公司将再另行发布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秉强:男 57岁,大学,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录音器材厂副厂长、大连磁头厂厂长、大连显象管厂厂长。1993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代 威:男 42岁,1987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工业会计系,1995年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管理系。现任北京新纪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拟担任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孟庆民:男 43岁,大学,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显像管厂厂长、彩枪金属零部件厂厂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希瑞:男 48岁,大学,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电子枪厂厂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安彦雄:男 36岁,大学,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部会计、任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柏梁:男 44岁,大学,日本东北大学材料所工学博士,曾任中科院长春光机物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员、

液晶研究室主任;吉林省电子集团副总经理;华禹光谷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副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原隆欣:男 40岁,大学,曾任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生产技术准备员。现任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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