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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赔偿案下月初开审 开庭后有可能和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 05:47 中国证券报

东方电子赔偿案下月初开审开庭后有可能和解

  本报记者钱昊旻申屠青南

  山东铭丰律师事务所律师顾文江昨天接到了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传票通知称,其代理的毕晓燕等100人诉东方电子(资讯 行情 论坛)虚假证券信息纠纷案将于9月5日—12日进行证据交换和开庭审理。

  顾文江说,“这预示着东方电子民事赔偿案的最终解决程序正式启动。”

  开庭后有可能和解

  “法庭的审理,将确定每位原告应获得的赔付额。然后可能在法院的主持下,原告与被告之间进行调解。”顾文江预计此案最终会以一个一揽子的调解方案得以解决,接受方案的原告直接获得赔付,不能接受方案的原告可以再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同样代理其他股民起诉东方电子的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也认为,在证据交换与开庭后,不一定会马上判决,有可能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法院鼓励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以和解的方式解决。

  还是在今年1月初,东方电子公司通过青岛中院,表达了愿与参加诉讼的投资者进行和解的意向。此后,在8月2日通过的股改方案中,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通过股改方案后6个月内,将和公司一起与目前青岛中院正式受理的东方电子案符合条件的原告进行协商谈判,寻求与这些原告达成调解协议或撤诉安排。控股股东表示,将以其持有的不超过东方电子60211200股股份承担需要向原告履行的65%的赔偿责任。

  进入全面解决阶段

  宋一欣认为,这次法院的证据交换与开庭活动,将有利于长期悬而未决的东方电子案走向全面解决。

  从2003年上海股民曹小妹和青岛股民陈鸿君等人起诉东方电子开始,据最新统计显示,已有6989名投资者向东方电子提出索赔,考虑一部分采用的是共同诉讼,案件总数达2716个,诉讼标的为4.42亿元,诉讼费用约1800万元,两者合计约4.6亿元。这是迄今为止我国起诉人数最多、涉案标的最大的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其中,顾文江、宋一欣以及广东恒通程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名伟所代理的案件数量为最多。但是,除在2003年9月和11月,对以曹小妹等为原告的8起案件进行了庭审证据交换;以及2004年9月23日,对以青岛一投资者为原告的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但未作判决之外,法院至今未对其他案件进行审理。

  今年4至5月间,青岛中院原准备安排山东铭丰律师事务所和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各代理的前100名股民的案件率先开庭,后因东方电子股改而延期。目前法院通知的9月上、中旬的证据交换与开庭活动,针对的是铭丰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案件,预计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案件在这之后也将全面展开。

  分歧在于现金赔付额

  宋一欣说,从2005年下半年起,他与东方电子公司的代表分别在上海、北京、青岛、济南和烟台等地进行了十余次谈判,双方均表达了和解的意愿,也讨论了可能涉及和解的一切问题与技术障碍问题。

  双方已有了相当多的共识,但仍存在分歧。这主要是,在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拿出6000余万股

股票代付65%赔偿的基础上,东方电子自己应该提供多少数量的现金用以赔付,这也直接涉及和解总比例与现金/股票两者的比例。

  东方电子目前停牌,停牌前收盘价为3.23元,以此计算,6000余万股相当于1.945亿元。

  宋一欣呼吁,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计,并使该案得到更快的解决,东方电子、控股股东东方电子集团公司及其背后的烟台地方政府应尽可能多拿出一些款项,用于该案的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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