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正式宣告南方证券破产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 03:0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报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发布了关于宣告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还债,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正式宣告南方证券破产,债权人会议将于10月下旬召开。 公告显示,经深圳中院对行政清算期间审计报告的审查,截至2005年12月31日,南方证券账面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6.31亿元,账面负债总额为228.08亿元,资不抵债金额为121.77亿元。
公告说,由于南方证券已被行政接管,无法继续经营,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呈连续状态,深圳中院认为符合破产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深圳中院依法宣告南方证券破产还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南方证券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定于10月27日上午在深圳中院第一审判庭召开。 深圳中院今年7月11日依法受理了深圳市蓝波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南方证券破产还债一案,并于7月12日发布了受理案件公告。(彭松)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