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个别议案不进行表决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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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 03:0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2006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二〇〇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公司即将召开
由于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目前处于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核之中,相关审核意见尚不能于公司二〇〇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前取得。为此,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对《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议案》进行表决。 公司二〇〇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6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