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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 03:0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4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8月16日在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金都饭店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3名,实到1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瞿林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并批准2006年半年度业绩报告;

  2、聘任香港公司秘书和授权代表:聘任麦宜全律师行律师及麦宜全会计师行

注册会计师麦宜全先生为香港公司秘书,并委任其为公司在香港的授权代表。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附:个人简历

  麦宜全先生,1957年出生,香港注册律师和注册会计师,麦宜全律师行合伙人和麦宜全会计师行顾问,获香港大学法律硕士,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计师。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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