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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板再发公平信息披露指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 01:3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焦菁)一些机构的调研报告中竟然存在上市公司的未公开披露信息,为规范中小企业板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深交所昨日发布了《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发现个别机构投资者、新闻媒体在走访调研上市公司后撰写的研究报告和投资建议中,存在一些未公开披露信息,这些信息经由各种媒介传播直
接影响到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甚至引起股价异常波动。因此,交易所认真研究制定了《指引》,对上市公司提出了更加详细、更具操作性的指引和要求。

  《指引》对各种可能发生选择性披露或重大信息泄密的情形均做了详细规定,比如要求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制度;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应尽量避免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要求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活动应事先公告,同时采用网上直播的方式进行。还对上市公司接待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提出了详细要求。

  另外,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其提名人、兼职的股东方或其他单位提供未公开信息;实施再融资计划过程中,不得通过向特定个人或机构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以吸引其认购公司

证券;商务谈判时因特殊情况需要向对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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