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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6 股票简称:东方锅炉 编号:临2006-032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06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相关股东会
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刊登公司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2006年8月28日(星期一)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8月24日至2006年8月28日期间的交易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全体流通股股东可于上述每个网络投票日的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二、股权登记日

  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8月18日(星期五)。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一楼大会议室。

  四、召集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五、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06年8月18日下午3时整上交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方锅炉”(600786)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六、参加本次会议的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请见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公司股东参加本次会议,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以下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

  七、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8月7日公告的《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8月11日公告的《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东沟通协商结果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方案需要进行类别表决,即方案获得批准需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A股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作为公司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必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请见本通知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并行使股东权利;

  (3)若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九、董事会征集投票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就本次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委托。

  1、征集对象

  本次投票委托的征集对象为截止2006年8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

  自2006年8月21日-2006年8月2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3、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投票委托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董事会采取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关于本次征集投票委托的具体程序请参见公司于2006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十、本次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境外法人股东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下同)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

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登记地点: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一楼小会议室

  地址:自贡市五星街黄桷坪路150号

  联系电话:0813-4735800 4734600

  传真:0813-2203200

  联 系 人:姚志光

  3、登记时间

  2006年8月25日上午9:00~下午4:00。

  十一、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6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东方锅炉”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 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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