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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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 05:47 中国证券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有流通股份176,230,8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定向转增股份不需要纳税。 3、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的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 年8月17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转增股份到帐日:2006 年8 月18日 5、转增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 年8 月18日 6、2006 年8 月18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公司股票将于2006 年8 月18日复牌,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公司股票简称由“湖南投资”变更为“G投资”,股票代码“000548”保持不变。 二、方案通过情况: 公司于2006 年7 月31 日召开的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会议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97.672%,其中,流通股赞成股数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89.112%。 三、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内容: (一)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176,230,848股为基数,以截至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本公积金,向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158,607,763股,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的可获得9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96股对价股份。 自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即获得在A股市场的上市流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法定承诺事项: 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股权激励计划承诺事项: 为了增强流通股股东的持股信心,激励管理层的积极性,使管理层与公司股东的利益相统一,环路公司将推动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按有关规定制订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五、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实施办法: 1、截止2006 年8 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本次流通股股东所获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转增股份比例计算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六、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流通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注:(1)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 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 不超出百分之十。 (2)持有的公司法人股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3)表中G指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八、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公司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按股份数量计算的财务指标针发生变化,具体变化情况如下(以2005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为基准): 九、咨询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宁 何小兰 电话:0731-2327666传真:0731-2327566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508号之三君逸康年大酒店12楼 邮政编码:410015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及公 告; 2、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 书; 3、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定稿); 4、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5、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